闽财政将出资培训住院医师
2010-08-09 08:42:0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464
我省将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今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是医生报考临床、口腔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称,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都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此举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的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