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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江苏近5.5万名患者受益

2019-01-15 11:13:36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497
  13日,省政协委员、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表示,我省已将两批合计31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省近5.5万名患者率先受益。

  2017年开始,国家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制度,首批谈判的36个药品中有14种抗癌药,江苏率先实行定点医院、定点医师、定点药店抗肿瘤药“三定”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去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相伯伟表示,江苏同步将这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这一惠民举措使患者不仅用上好药,还降低患者家庭药费的支出。统计显示,该举措实施以来,已有近5.5万名癌症患者受益,医保基金支付达2.34亿元。

  相伯伟表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赠以及支持发展商业保险,应构成一个多层次保障体系。但居民也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年轻时候、经济收入稳定的时候,购买合适的商业保险。

  相伯伟指出,政府部门要做更多“兜底”的事情,“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进行资助。‘入口关’有了基本保障后,医疗保障还应注重‘出口关’,这就需要向困难群体倾斜。”相伯伟指出,有关部门要提供一站式服务、一单式结算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更便捷的服务,不断增强获得感。(黄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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