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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将被曝光 重点整治五类违法行为

2014-03-26 14:06:50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72

    增高仪、减肥仪……这些“伪医疗器械”,以及一些宣称含“保健功能”的衣服、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也往往以“医疗器械”自居。实际上,它们都只是普通商品,根本不属于医疗器械,也不能宣传治疗功能。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为期五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已全面启动,医疗器械产品虚假注册、无证销售“彩瞳”、助听器等医疗器械的违法经营行为,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将着力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

    在注册申报环节,将重点整治生产企业的虚假注册申报行为,尤其是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中的“作弊”行为;

    在生产环节,将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使用伪劣原材料生产和未按要求灭菌,避孕套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医用高分子类和植入类产品不按标准出厂检验等行为;

    在经营环节,将重点整治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特别是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

    在广告宣传环节,将重点整治夸大宣传行为,特别是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的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违法宣传行为;

    在使用环节,将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行为。

    市民可拨打12331举报

    “消费者如在厦门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可及时拨打12331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中,对监测发现的涉及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药监部门将一律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一律采取公告曝光、行政告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暂停产品销售等严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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