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中药饮片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4-03-25 09:59:00福建卫生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04
近日,福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药饮片有关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中药饮片属于国家基本药物,规定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率销售,加价率标准适当放宽,最高零售价格由医疗机构(含药店)以实际采购价为基础,加价率在25%以内。此外还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推广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治疗中的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改革药品加成政策时,要区别对待中药饮片,充分考虑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成本,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形成鼓励使用中药饮片的有效机制,实现中医药事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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