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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保范围扩至21类

2014-02-27 14:02:48海峡都市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10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卫生局获悉,在已经开展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今年已把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道下裂、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13类病种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使农村居民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1类病种。这些重大疾病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之后,将实行“定点救治,定额治疗”,今后还将根据新农合基金的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病种保障范围。

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按病种分三类补偿:

一类: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唇腭裂等4类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8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20%,其中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将得到免费治疗。

二类: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等5类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

三类: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尿道下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13类病种在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重大疾病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55%,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重大疾病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4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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