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均不准收“红包”
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根据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协议书。
政策直击
入院24小时内须签协议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据悉,协议参考文本包括两部分,一是要求医疗机构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另一部分是要求患者承诺积极配合诊疗活动,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等。
政策落地
所有医务人员均不准收红包
28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我市暂未针对该通知出台相关政策,但根据今年1月底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发出的《福建省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九不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均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目前,该方案已在我市各大医疗机构实施,所有医务人员均不准收“红包”。
据市医院督察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九不准”,医院已专门召集医生开会,并将“九不准”准则印出,张贴于医院醒目位置。而此前,医院自身也有相关政策,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收“红包”。
市民声音
送不送红包?市民观点不一
对于住院送不送“红包”,市民们又是如何看待的?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医患须签拒红包协议”,市民们的看法却各不相同。
市民张先生对此表示:“说实话,虽然听说现在很多人住院都不送‘红包’,但是,我还是觉得不送就没法放心!”
“普及‘拒收红包协议’很有必要!签协议的作用就是告诉患方不需要也不能送‘红包’,长此以往,就能形成好的风气。”市民王先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