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官员称应研议放宽离婚陆配探亲规范
2012-12-19 15:02:39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15
据台湾 “中央社”12月18日报道 台“行政院”陆委会法政处科长鲁仲尼今天表示,应研议放宽离婚的大陆配偶访台探亲规范。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下午举行公听会表示,现在许多离婚家庭父母,为争夺小孩监护权,私下带走小孩,让另一方家长遍寻不着。据台当局“内政部警政署”公布数据,去年台湾有702名18岁以下儿少,因被家长带走列为失踪人口,小孩成为父母抢夺的筹码和牺牲品。
鲁仲尼说,大陆配偶如果离婚,不能在台居留,但不代表不能见到小孩,可申请1次3个月、1年2次探亲。至于这样的时间是否符合需求,可再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