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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岁末朋友聚会,这酒真得少劝

2012-12-18 09:34:31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1128

三哥们下午喝酒,一人次日猝死,家属向另两人索赔

      年关岁末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喝酒往往难以避免,但喝酒不能过量,劝酒也得想周全些。不然,一番盛情可能反而酿成致人死亡的悲剧。这不,漳州市芗城区两男子近日就不得不为此买单,既得承受哥们喝酒后猝死的悲伤,也得赔偿其家属一笔钱。

      三人喝酒,一人次日猝死

      30岁的张强(化名)与好友李木(化名)及吴杰(化名)均以骑摩托车载客糊口,平时比较玩得来。12月9日下午3点许,张强、李木相约买了下酒菜到吴杰家里喝酒,席间喝得非常尽兴。下午5点多,张强与李木离开了吴杰家。张强先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把李木送回家,然后回家睡觉。

      当晚7点多左右,张强曾经起床呕吐过,次日清晨,张强的妻子发现丈夫不省人事,立即将他送到医院抢救,但张强还是不治而亡。

      张强死后,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一个年仅3岁的儿子。

      遭遇索赔,两人赔28000元

      事后,张强的家属认为,导致张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前一天3人在吴杰家里相互劝酒,饮酒过量所致,于是向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申请调解,要求李木和吴杰二人,对张强的死进行一定赔偿。

      而当事人吴杰称,当天,张强和李木到他家喝酒。喝的是他家40°左右的江西白酒。据他了解,张强的酒量很好,平时能喝9两白酒,当天他喝得并不多,才3两左右。他实在想不通,张强怎么会猝死。

      12月14日,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的调解员认为,吴杰与李木应承担“不作为”责任。即,在张强饮酒过量或知道其身体状况不胜酒力时,没有进行劝阻。之后,吴杰、李木与张强家属达成协议,张强家属共获得经济救助款28000元,救助款由吴杰与李木平摊。

      “一杯酒,花了一万多元,我骑摩托车载客一年都不一定赚得回来。”事后,吴杰非常后悔。他表示,自己再也不劝酒了。

      劝酒过量致人伤亡要担责

      “酒桌上劝酒存在一定风险,劝酒过量致人伤亡要担责。”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的赖水顺主任称,当亲朋好友一起聚会饮酒时,酒宴的组织者、参与对他人劝酒者或者自愿照顾饮酒者的人,均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顾、帮助义务。如果因为过度劝酒而造成对方伤亡,劝酒者在事后均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饮酒过量会致人体健康受损乃至死亡是一般人的常识,作为共同饮酒人均应预见到饮酒过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采取最必要、最适当的方式控制饮酒带来的损害。如在饮酒过程中用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导致饮酒人死亡的,劝酒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饮酒小贴士

      漳州市175医院急诊科康副主任表示,张强酒后身亡,原因可能是多发的,必须等法医尸检过后才能做定夺。不过,他给市民提出几点小建议:喝酒之后,由于受酒精刺激,血管会进行扩张,这时候,有可能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因此,酒后不适宜进行激烈运动。其次,酒后猝死最常见的原因是饮酒者发生呕吐,呕吐物堵塞呼吸道所致,所以酒后尽量侧躺,不要仰躺。如果发生呕吐,一定要将口腔内的呕吐物清除干净。再次,如果有发现家人酒后呈现嘴唇发紫、面色发白等症状,要立即送医。

      短评

      眼下又到岁末年初,年会、聚会频繁,宴请酒席不少。作为表达感情的方式,自古以来,酒桌上都离不了“敬酒”这个动作。笔者不反对喝酒,更不反对敬酒,但规劝酒席上的人,劝酒要有节制。

      君不见,酒桌上,劝酒者不顾对方是否海量、不管对方是否反感,一番言语相劝,二番酒杯举起,三番更是把瓶子和杯子拿到对方身边,倒好送到对方嘴边……一圈下来,脸皮薄的,只得“从”了。

      逼劝下,常有客人不胜酒量,醉酒失语、失态、失控等不雅行为时有发生,严重者,更导致饮酒过量送医院,甚至因酒猝死,实在不值得。

      因此,最好还是将中国酒文化与现代社交礼仪相结合,敬酒不劝酒,让客人自便,这才是文明的礼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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