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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允诺大陆配偶 4年将可取得身份证

2012-10-29 11:52:10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99

    据台湾“中央社”10月27日报道 马英九27日说,大陆配偶目前可取得身份证的时间是6年,将来会加快改革,最快4年就可以拿到。

    马英九说,台当局4年前松绑许多政策,包括取消保证金规定、放宽陆配工作资格,“有结婚就可以工作,不一定要等到拿到身份证”。

    马英九说,4年前也把陆配拿到身份证的时间从8年降到6年,台当局会进一步改革,最快4年就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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