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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美女证人 台一检察官躲庙74天后自首

2012-05-08 10:40:34中国新闻网admin查看次数:583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高雄地检署前检察官吴杰人(48岁)利用办案权势,胁迫美女证人性交,年初被裁定“违背职务要求不正利益的贪污罪”,判刑7年6月。但吴却在入狱前“人间蒸发”,直到6日才“重现人间”自动投案。原来在过去的74天内,他躲在屏东深山庙宇逃避入监,终难抵身心煎熬,宁可入狱服刑。

  法庭判决书指出,吴杰人在2006年间侦办一宗卖淫案,传唤陈姓应召女作证,他因见色起心,谎称要扩大侦办要陈女当“无间道”,私下邀约她外出“交待任务”并趁机强吻并要求做爱。陈女因担心卖淫一事为家人公司所知,提出以诉讼文件不寄到家中为交换条件,两人在高雄某温泉旅馆开房后,但陈女不甘受辱,拿物证向调查部门检举,泣诉被吴杰人逼迫,还被他咬得遍体鳞伤。

  该案在今年1月份判决,吴杰人获刑7年6个月,褫夺公权5年,高雄地检署要求吴杰人2月23日到案开始服刑,不料他却将户籍迁到新北市板桥区,被质疑用“迁户籍”的招数躲避入监,高雄地检署更因两次未能与之联系,将其列入通缉犯名单。

  吴杰人6日投案前约见媒体要求“大平反”,他否认曾威胁陈女,声称自己是“道德上的严重瑕疵”,但并没触法。他声称是女方的“过份主动”让他误以为有“飞来艳福”,却未料是个桃色陷阱,又称迁户籍是为求就近家人服刑,否认有意潜逃。

  吴杰人自称蒙受不白之冤,但侦办此案的项目小组则驳斥:“以法院对严格的证据认定标准,绝对有足够证据让法院采信有交换条件。”也有检察官痛批这位昔日同僚:“他的行为严重败坏检察官形象,还有什么好说的?”

  负责本案的高雄检察官黄彩秀则表示,吴杰人一直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对于没有在时间内到案执行则供称,是因为有私事要处理,吴杰人6号晚上移送雄检由值班检察官复讯后,随即发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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