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院不能再用玻璃墙
2012-02-10 11:32:45生命时报admin查看次数:775
由于玻璃墙爆裂坠落事故不断,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新建的住宅、医院、中小学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采用玻璃幕墙。
据统计,截至2007年,玻璃幕墙在中国的使用量已占全世界的66%。另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上海下了8场“玻璃雨”;2011年7月8日,杭州某大厦一块掉落的玻璃墙致使一名19岁女孩被迫截肢;1个月后,南京某大厦玻璃墙4天内两次高空坠落,所幸无人员伤亡。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陆津龙解释,“玻璃雨”频现很大程度上源于建筑行业对玻璃风险的认识不足。无论纽约还是巴黎,只有在金融区或中央商务区,玻璃幕墙才会大量应用。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玻璃幕墙随处可见。规范玻璃的使用,上海的规定具有一定借鉴性。据记者了解,复旦大学中山医院在建的肝肿瘤和心血管病综合楼就因此摈弃了玻璃幕墙。
陆津龙指出,玻璃质感通透、采光好,是种不可替代的建筑材料。但从安全出发,建筑玻璃应满足“强而不碎”、“碎而不散落”、“散落而不伤人”,以及临近步行区的“耐冲击”原则。像美国纽约州建筑法规就要求高空建筑玻璃必须具有“防飞散”功能;日本闹市区高层建筑均采用安全系数较高的夹层玻璃等。
专家建议,在人流密集的商务和商业区,应强制推行夹层玻璃。对现有建筑,可建绿化带或缓冲区等,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