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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老人,凭的是良心

2011-09-13 11:57:59生命时报admin查看次数:1117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本意是希望引导公众先分清跌倒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有效的救助。该指南刚一出台,便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以及不少的质疑:扶不扶老人缺的就是一个技术吗?在更多人看来,这个指南的发布本身恐怕就是一种尴尬,单靠此,也难以扶起倒在地上的老人。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老人摔倒在地,任何人哪怕基于本能反应,都应帮扶一把。但是在今天,这种理所当然的优良传统已几乎坍塌殆尽:做好事前要找好证人,录好视频,存好证据,否则便只会充当围观的路人,眼见老人倒地,无所知觉,无所行动。社会道德似乎已经沦陷至岌岌可危的境地。

  是大家真的冷漠至此了吗?倒也未必。对不少人来说,不是不愿,而是不敢。2006年,扶了老人反被诬为肇事者的“彭宇案”影响依旧;今年8月底,情形类似的“许云鹤案”还在等待二审判决结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或许无法确认,在很多相似事件中到底谁对谁错,但这些或真或假的事情的发生,还是给助人为乐的传统蒙上了一层阴影。因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做了好事可以不求回报,不求感激,但也绝对接受不了反被诬陷的打击。

  过去,我们提倡学雷锋,做好事,希望看到的是,救助者凭良心做事,被救者凭良心感谢。然而现在,却是双方都在抱怨,双方都在受到伤害。

  其实,我们并不想一味地指责为什么围观者没有爱心,为什么被救者没有良心。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彭宇案中,彭宇可能是受害者,但被别人撞倒的老人也算是受害者,毕竟,如果一开始的肇事者没有跑掉,或许什么彭宇案根本就不会存在。

  有人说,可以用完善的法律来纠正道德的跑偏,像国外一样,严惩见死不救者,严惩恶意讹诈者,但我们必须承认,用法律来约束道德问题,实在是无奈之举。毕竟,当道德的问题上升到法律之后,就要依赖于证据,那么,提着录像机做好事,找好证人做好事,也就成了社会潜规则。现今之计,考虑如何恢复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保护好我们自己的良心,才是凌驾于技术之上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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