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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开征集职业病诊断标准建议

2011-09-16 08:45:14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625

截至 9月30日,上网提交、邮寄传真均可

    本报综合消息 9月13日,卫生部发出通知,面向全国征集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公民对目前职业病诊断标准有何意见、对环境卫生标准有何修订建议,都可以提出。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本次制(修)订项目,可以按照标准性质分为国家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卫生标准。

    申报的专业包括: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消毒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等内容。

    其中,对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监测和评价标准、学校直饮水相关标准、血液筛查标准、口腔卫生标准等,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急需的标准项目,卫生部将重点支持。

    近来,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尤为关心,卫生部表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化妆品标准的制(修)订计划项目,将另行发文征集。

    截止日期:9月30日。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立项建议。

    提交办法:

    (1)网络提交:公众可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在“注册”后,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填写提交。

    (2)邮寄传真:对于纸质的文件申请表,公众可将申请表邮寄或传真给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可查阅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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