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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单亲小学生借酒浇愁“醉”卧校园

2011-04-21 11:30:3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11

▲花莲县吉安乡某小学4名六年级女生,20日偕伴去花莲市石艺大街附近卡拉OK店饮酒欢唱后返校,被师长发现。

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家住台湾花莲县吉安乡4名单亲的小学女生,因家庭残缺,心情不好,20日中午放学后相约到卡拉OK店饮酒欢唱,同病相怜互吐苦水,喝了6瓶罐装啤酒后醉酒,坐车返校醉倒教室外。师长发现报警处理,将追究卖酒店家与家长照顾不周的责任。

  报道说,古姓、曾姓、邱姓等3名六年级女生与1名刘姓四年级女生,4人中仅邱姓女生为双亲家庭,其他三人都由单亲母亲照顾,母亲有酗酒习惯,常常喝醉,不见踪影,只有酒醒才会回家;刘姓女生的父亲日前吸毒案被捕入狱,母亲也不太关心她。她们都生长在功能不彰的家庭,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古姓女生甚至多次中辍,学校老师从未放弃她,屡次设法找她回校复学,努力开导,希望她重建信心立定新的人生目标。

  20日适逢周三放半天假,中午放学,古姓女生不想回到没有温暖的家庭,带着母亲给的零用钱,原本约了其他三人一起逛街散心,却临时改变主意,跑去花莲市石艺大街对面的卡拉OK店唱歌。唱到口渴,古姓女生点了6瓶罐装啤酒,请同伴解渴兼解闷,仅曾姓女生陪喝,邱、刘姓二女生不敢喝;店家明知她们是儿童,一样卖酒给她们,让她们喝个痛快。喝了四、五个钟头,到傍晚五点,心情愉快,大伙各自解散回家,古女独自带着酒瓶搭出租车返校,却醉倒在该校风雨教室门前台阶上。

  教导主任接到同学通报,前往查看,也被眼前景象吓坏,赶紧将古姓女生扶到办公室休息,联络古姓女生的母亲,无法取得联系,决定报警处理。警方追查,将依规定通报给花莲县社会对卡拉OK店处以罚款;20日晚也联络到家长,将古姓女生带回照顾。

  花莲县社会处副处长陈玫祺表示,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及花莲制定的裁罚基准规定,店家不得卖酒给未成年人,被查到第一次罚3000元,第二次罚4000元,第三次罚1万元。但卡拉OK店女老板否认卖酒给未成年,还说20日一整天她只做两桌的生意,都没有未成年上门。

  花莲县教育处长赖锦昌表示,这几名学童都是经评估属于高风险与失能家庭的小孩,师长也极尽所能想导正与保护她们,尤其,古姓女生屡次辍学,师长费尽千心万苦找到她,劝她复学,老师的用心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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