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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为何掐不灭1支烟

2011-04-06 14:32:22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16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其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饱受二手烟危害的7.4亿人在期待的同时,也不禁要问,公共场所能否就此禁烟?

  对比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禁烟的举措值得肯定。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但是,如果单纯依靠卫生部门规定去控烟,单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来禁烟,却不大现实。原因在于,该细则并未涉及不执行禁烟规定的公共场所,将受到何种处罚。

  公共场所能否禁烟,与能否有效执法密切相关。在法国,“香烟警察”上街执法,有权对违反者处以最高200欧元的罚款。香港的禁烟执法主要由卫生署专责成立控烟办公室及警务处全力执行,在规定的禁烟场所吸烟的市民,将被罚款1500港元。

  反观我国内地,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存在着立法与执法的双重尴尬,几乎沦为“一纸空文”。在控烟立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法律效力等级过低,法律规定中原则性与宣传性内容较多,实际可操作性却不足等。在执法上,执法主体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无法有效执行,执法手太软,最后的结果就是“15个部门掐不灭一支烟”。

  立法应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标尺,并对现有的相关法规整合提升。明确执法的主体,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控烟,执法到位是关键。公共场所禁烟,不只是需要一部无烟法规,还需要把相关法规落到实处,我们才能早日告别二手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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