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体检
2011-01-11 08:42: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90
学生体检资料不得擅自公开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体检费。市教育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再次明确了上述规定。
在承担中小学生体检的医疗机构方面,《通知》说,被列为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的学校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担体检,这些学校包括直属中小学;思明区松柏中学、思明小学、大同小学;湖里区禾山中学、康乐小学、湖里中心小学;集美区杏南中学、曾营小学、侨英中心小学;海沧区海沧实验中学、北师大海沧附校(小学部)、育才小学;同安区启悟中学、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小、同安二实小和翔安区翔安一中、新店中心小学、马巷中心小学。
其他区属中小学由各区教育局负责联系医疗机构体检,在不影响体检质量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到学校体检。
《通知》还要求,体检结束后,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教育局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但是,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学校,都不得擅自公开或随意提供学生体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