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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打个电话 算不算“精神关怀”?

2011-01-07 09:54:1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43

有市民认为,子女要真正走进父母的心坎,不要让“精神关怀”流于形式

▲精神生活的丰富程度成为老年人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中,把“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法律规定,引来许多叫好声。厦门对此反应如何?我们走访了一些社区居委会和市民,多数人认为,新规能否具备实际操作性,让“关怀”得以落到实处,才是最重要的。

   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尤其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对此,厦门吕岭社区工作者卢女士认为,法律的约束毕竟有限,子女赡养老人、关怀老人更多的还是要靠自觉性。

   而精神上的“忽视”和“孤立”该如何界定,也引发了一些讨论。吕岭社区老年学校的蔡老师说,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许多老人抱怨子女无法真正给予他们想要的关怀。“很多子女工作忙,觉得平时三言两语的嘘寒问暖就是‘精神关怀’,却从未真正走进父母的心坎,和他们说说知心话。”

   蔡老师就曾遇到一位老人,由于性格内向,参加的社交活动有限,丈夫也忙于工作。而子女往往侧重于物质关怀或是打几个电话,聊两句,就挂断,让老人感到内心很空虚,结果得了抑郁症。蔡老师说,并不能说打个电话就不算“精神关怀”,但子女还是要真正关心父母的所思所想,不要让“精神关怀”流于形式。“法律终究只是个框框,关怀是要发自内心的,如果我们的社会真要靠法院判决来要求子女该怎么关心父母,那也太悲哀了。”

   市民曹先生则认为,这条新规的象征性大于操作性。“真有哪个父母会因为子女回家看自己的时间少了,到法院起诉?”不过曹先生仍然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好事,他至少能给我们做子女的起到一种提醒、敦促的作用。 

   【新闻链接】

   空巢老人增多
   “常回家看看”将入法

   我国新老年法拟规定子女要经常看望老人

   本报讯 据介绍,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表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另外,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这方面要发挥作用,主要是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要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吴明说。  (据《法制晚报》)

   【新闻背景】

   我国目前有1.67亿老年人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为老年人;老年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即进入老龄社会。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在上个世纪末的1999年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随后,人口老龄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全国现有老年人约1.67亿,80岁以上就有将近100万,失能老人算在一起就有2000多万,100岁以上的达到4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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