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从2025年1月1日起,为2024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确定。
今年福建省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兼顾公平与效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一致。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每人每月增加29元。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与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0.7元。缴费年限按年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按半年计算,发给0.35元;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0.7元;同时,以本人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按0.66%调整增加。与此同时,对2024年内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此次调整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2022至2024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人员养老待遇分两笔发放,一笔是基金发放的养老金,一笔是基金外的补差待遇。此次养老金调整,只涉及基金发放的养老金。补差待遇不属于养老金调整范围,保持不变。2021年12月后新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分成两笔发放,一笔是基金发放的养老金,一笔是基金外的“过渡高龄补贴”。此次养老金调整,只涉及基金发放的养老金。“过渡高龄补贴”不属于养老金调整范围,保持不变。
若对养老金调整数额有疑问,市民请拨打12333热线或到市、区社保中心窗口(工作日)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