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学费民办幼儿园可获省级财政补贴
2010-12-09 08:53:2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36
如果民办的幼儿园月均收费在150元以下,我省将按100元/年人标准予以补贴。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
省财政厅称,全省各地可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或定额拨补。在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方面,我省财政扶持也将加大。
我省规定,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其中省级财政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按上学年末在园幼儿园数予以100元/年人补贴。
对政府给予扶持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
此外,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