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小学校车国标7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专用校车须安装“黑匣子”,我市此前已出台校车强制标准,并在全国率先统一标明校车标志
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明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小学校车安全国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将正式实施。
据质监部门介绍,“专用小学生校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新“国标”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小学校车车身通体底色应为黄色;校车标牌应有两块,颜色为黄、红、白色,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标牌上应注有核定载客人数、联系学校和驾驶人、行驶路线。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如果车上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在驾驶员可操控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
新“国标”还要求每辆校车上至少应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乘员为13人至24人时,应急出口数量不少于3个。
专用小学生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
市质监局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标准的实施,标志着今后不能随意用公交车、中巴车、双层客车等普通客车或微型客车作为小学生校车。而“汽车黑匣子”的装备,将严格约束和追责校车安全运营。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了解到,厦门现有校车300多部。早在2005年底,我市教育、交警、安监、运管四部门就启动了对校车的规范管理。2007年9月,教育部门又出台了校车强制标准,不少规定与新出台的校车新“国标”的条款不谋而合。
市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主任蔡添寿告诉记者,我市早已完成了对学校自购121辆专用校车的统一喷漆工作,并按要求在车身前后标明了校车标志,“对一些民办学校的校车,还发放了统一的喷漆补贴。”在全国,厦门率先完成了这项工作。
我市还要求,校车驾驶员要具有准驾同类车型5年以上的驾龄,凡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当年不得驾驶校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2年内不得驾驶校车,等等。对于违规的学校,最严重的处罚可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蔡添寿表示,校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校车该如何处理,市教育局还将与交警部门协商后,尽快出台相应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