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范疾病证明开具让酒驾者无机可乘
从去年8月15日起,我市和全国其他地方同时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酒驾查出量已明显下降,成效明显。但应当引起警觉的是,一些违法者伪造医院疾病证明逃避行政拘留的案件时有发生,干扰了整治行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关乎群众生命安全,为确保整治成果,市纠风办组织市行评代表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协调交警、卫生等部门规范相关机制,敦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伪造证明的违法行为,使违法者无机可乘。
【事 件】拘留所门口,被拘者突然掏出“疾病证明书”
时间倒回5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时分,一辆闽D牌照的小轿车行驶到海沧大桥收费站附近时,被设卡检查的海沧交警拦了下来。司机吴某一下车,满脸泛红,一身酒味。经现场酒测,吴某的体内酒精浓度高达11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海沧交警部门对吴某进行询问调查。吴某表示,他是安徽人,此次来厦参加朋友的婚礼,当晚是吃完喜宴欲开车出岛。吴某承认,自己在喜宴上的确喝了几杯洋酒。交警按惯例询问吴某的身体状况,他表示自己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6月8日,交警部门对吴某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吴某在决定书上签字确认。当天下午,交警按照规定带吴某到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时,意外的一幕发生了——在办好拘留手续后,拘留所民警依照惯例询问其是否患有不宜收监的疾病时,吴某突然掏出由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称自己患有乙型肝炎(按照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如果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公安机关不能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在此之前,吴某从未提及自己患有疾病,也无法出具医院的化验报告单,民警对这份“诊断证明书”的真实性打了大大的问号。于是,民警要求吴某第二天一同前往医院复查,但第二天后,吴某再也没出现,交警也无法联络到他,多次传唤,他也不再露面。
伪造的“疾病证明书”
【调 查】医院证实,被处罚者的“疾病证明书”系伪造
吴某的“诊断证明书”究竟是真是假?医院“疾病证明书”的开具是否规范?带着这些问题,市行评代表会同海沧交警对此进行了走访。他们先来到中山医院。医院在查询了电子病例档案后,确认没有任何吴某患乙型肝炎的病情诊疗记录,甚至连挂号记录都没有。中山医院医务部表示,吴某的这张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书错漏百出,乙型肝炎的诊疗科室应为消化科或传染科,而不是“诊断证明书”上所写的内科。而且,该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上的签字医师均非中山医院的执业医师。中山医院医务部书面确认,吴某所提供的病例本及诊断证明书均系伪造。
针对吴某伪造“诊断证明书”逃避处罚的做法,海沧交警表示,吴某伪造证件、多次传唤不配合,交警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强制吊销吴某的驾驶证。交警还表示,类似吴某这样到拘留所才突然拿出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试图逃避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交警将采取相应措施,由交警陪同被处罚人到医院全程检查,若病情属实,需有陪同交警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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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施】伪造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应及时移交
行评代表建议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者处罚的执行到位,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环节,针对新出现的情况,交警部门还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环节。一是案件的移交。例如,吴某伪造公章证明试图逃避行政处罚,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已经超出了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交警部门在发现刑事案件线索后,应当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目前在这一环节衔接上显然还不够紧密。二是在遇到对处罚相对人出具的疾病证明有疑问时,交警应当及时展开调查,还应当根据案件的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如到医院调病例等。总之,通过严密的措施,让违法者无空子可钻。
针对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市交警支队积极表态,认为行评代表提出的建议很好,他们将立即开会研究,抓紧落实,理顺整治酒驾执法中的相关环节,让试图逃避处罚的违法者无机可乘。市交警支队还表示,将立即敦促海沧交警对吴某伪造证明一案进行移交,交由相应的地方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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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医院规范疾病证明书
在调查中,行评代表还发现医院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存在漏洞。针对这一现象,行评代表进一步展开调查,敦促医院改进这项工作。
市中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分为两联,外联开给患者,内联则为医院留底。但行评代表发现,虽然“疾病证明书”都有编号,但内联却都没有填写,犹如废纸,根本谈不上留底保存。还有就是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后,再由患者拿到导诊台盖章,这一环节没有进行任何登记,明显存在漏洞。其他医院也都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中山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只有一联,没有编号,若发生问题无底可查。
随后,市行评代表来到市卫生局,就发现的疾病证明书开具问题进行反馈。市卫生局高度重视,表示将组织医院研究,进一步规范疾病证明书的书写、审核和出具程序,并建议医院将重要的医学证明文书改进为两联式同一文本,便以档案留存和查证,并做好内联与外联衔接,做好登记,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他们还会对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开具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市卫生局还表示,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若违规、违法开具医学文书和证明文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下一步,卫生部门将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流程、权限等进一步梳理,严格工作流程和制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