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校园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由于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损失惨重的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值得人们引以为戒。2001年3月26日,非洲国家肯尼亚首都一公立学校学生宿舍发生特大火灾,58名男学童葬身火海,28人被烧成重伤;2001年5月16日,韩国光州一私立寄宿学校发生大火,8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被烧死,25人被烧伤;2001年6月5日,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发生火灾,13名3至4岁的幼儿在火灾中丧生;2002年6月9日,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火灾,住校的8名男生全部被烧死;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死亡37人,受伤人数近200人;2004年7月17日,印度南部一私立贵族中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至少84名学生死亡,22人受伤。据悉,上述火灾均发生在夜晚,伤亡如此惨重,其原因就有部分学校出于管理或安全需要,采取了如前所述的一些安全措施,导致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混乱,找不到出口而酿成灾难。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中,就有三分之二以上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或锁闭的问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第二十八条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显然,擅自将校园宿舍、教室的门窗锁闭,将疏散通道封闭,属非法之举。
然而,今年以来,发生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陕西南郑等地的一系列校园血案,又让校园安全成为全民揪心的疼痛。面对学生外出、偷盗、残害等不安全因素,锁闭部分通道似乎又成了一个较好的防控方式。其实不然,笔者以为,防控如是行为,更应该从人防、技防上着手,学校可以进一步壮大安保力量,也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针对学生的行为,应该从学生的安全教育上抓起乃至施之于更为严格的校规校纪。而另一些学校的行为则显得折中,他们同样将窗户锁闭,但钥匙由学生自己来掌握。当然,相关防控方法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去关注和探讨,只是千万不可让学生去承担火灾的风险!
生命脆弱,火灾无情,为了学生,请让校园生命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