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 查看内容

全省医院都要设医患关系办公室

2010-01-25 09:28:47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332

    全省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专人负责接待投诉。近日,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加强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省卫生厅规定,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医院主要领导是医院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院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并安排人员处理、回复患者投诉。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对于涉及收费、价格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 、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11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