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违规“跟贴”将重罚
随着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日益推广普及。泉州疾控(卫监)提醒:“三伏贴”不是想贴就贴,违规“跟贴”将重罚。
“三伏贴”是中医传统疗法中一种特殊的穴位贴敷法,选在一年里最炎热的三伏天将中药敷贴于特定穴位,以达到补益阳气、祛除阴寒的目的。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非医疗机构违规开展“三伏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非医师违规开展“三伏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张沼婢 通讯员吴少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