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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2018年完成统一

2016-08-10 10:01:51 京华时报 赵鹏查看次数:413
  记者9日获悉,本市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确定到2018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二合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将实现“六统一”。届时,超400万城乡参保人员就医均可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整合
  将解决待遇不统一等问题
  今年1月国务院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总体要求,随后本市就机构整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并于7月17日印发了《关于的通知》,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据介绍,2011年本市面向城镇老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建立了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员达180.6万人,参保率为98%以上;新农合则是在2014年正式启动的,是由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前参保人数为223.8万人,参保率达99%。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新农合目前为区级统筹,门诊及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及补偿比例上各区存在差异,且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不同。由于缴费标准不统一,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不统一,待遇水平不统一,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医疗保障权益受到影响,并造成资源浪费。按照中央精神,本市现已制定出整合方案。在2018年初,本市将在管理机构、政策和信息系统上进行全面整合。第一步是完成对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机构的整合。根据计划安排,市卫计委新农合管理机构正在与市人社局进行交接,
  按“物理平移”的方式,8月底前市、区两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将从卫计部门整体划转到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机构整合。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医疗机构中,从事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也将在人社部门的管理下继续履责。
  目前,由于全市13个涉农区的新农合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尚难以完全实现即时结算全覆盖,有的区只在区级医院能做到持卡就医。本市将补齐该短板,明年6月底前完成新农合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并为他们发放社保卡。
  根据计划安排,2018年1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将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启动实施,最终实现在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同时,城乡居民全部参保人员将全面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据介绍,在2018年初新制度实施前,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仍将实行“双轨制”并行。尽管新农合由区卫计部门划转为人社部门管理,但现有参保报销政策和报销流程不变,参合人员仍按现有标准和报销程序享受待遇。

  时间轴
  2016年12月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具体实施方案出台
  2017年6月
  完成新农合参保人的信息采集和社保卡发放
  2017年8月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17年9月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出台
  2018年1月
  城乡居民参保人可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各地进展
  17省份城乡医保确认统一
  自《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已有17个省份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
  目前,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份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级单位在国务院文件发布前已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省级单位均已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过去同一家医院、同一种病症,有些地方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金额比新农合高出许多。但伴随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步伐的加快,这样的事情正在渐渐远去,越来越多的农村参保人员将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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