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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一医院开救护车旅游 多位参与人员受处分

2016-08-09 09:38:19中安在线 佚名查看次数:303
  近日,马鞍山市纪委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关于和县精神病医院安排救护车载人公款旅游备受关注。据了解,该典型案例不仅涉及违规使用公车,又涉及违规公款旅游,且涉事车辆还是本应用于紧急医疗情况的救护车。
  用救护车开道公款旅游
  据马鞍山市纪委通报:2015年10月,马鞍山市医学会精神科分会计划在和县精神病医院召开会议,相关会务筹备工作便落到和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陈华文身上。
  10月17日,会议召开后,一些参会人员希望游览一下当地景区。和县精神病医院便安排该院一辆120救护车载着部分人员在前面开道,后面跟着私家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奔向位于县城西北的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
  扎眼的车队,引起有心群众举报。收到问题反映后,有关部门对相关涉事单位和人员进行深挖细查。

  医院多名负责人被警告
  经查,当天进入森林公园游玩人员共15人,分别来自市医保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和县精神病医院、花山区沙塘卫生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及其他民营医院,和县精神病医院用公款支付森林公园门票费用共计300元。
  问题查实后,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2015年12月24日,和县卫计委对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陈华文、副院长周晖、院办公室主任吴孝华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参与违规公款旅游的其他党员干部均受到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并被责令退赔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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