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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疗机构评审 12月8日开始申报

2014-12-04 16:46:35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79
    本报讯(记者 吴笛)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进行修改,由原来三年评审一次改为半年评审一次,并在年底前组织专家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评审。申报受理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点至12日下午5点止。
    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厦人社〔2014〕251号)规定的医疗机构,登录“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址:http://shenpi.xm.gov.cn),填写并上传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按照上述《评审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http://www.xmhrss.gov.cn—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咨询电话:7703308、532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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