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城乡合一仍有障碍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截至目前,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个省份或社保统筹地区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过,从全国范围来看,医保制度并轨任务进展仍然缓慢,何时完成改革至今尚无结论。
2013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曾要求,当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然而一年过去,在我国多数地区,三大医保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计委统管。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表示,机构、制度之间的隔阂,使不同的医保之间难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复参保现象增加,导致财政负担和管理成本增大。此外,参保人在不同的医保制度之间进行转移接续也存在障碍。“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整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势在必行。”
对于这一点,多数业内人士认为,整合医保体制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卫生财政与绩效研究室主任应亚珍表示,现行的三种医疗保险制度中,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有很多相同之处,最具融合的基础。不过,她同时表示,城镇职工医保在参保政策、筹资模式及筹资水平等方面与其他两个保险制度的差异较大,特别是筹资水平相差5到7倍左右,保障水平的差距还客观存在。“所以,全国还鲜见把三种医保制度完全并轨的实践,即使有少数地区把三种制度整合在一个部门管理经办,也没有一个地方实现基金互通、补偿政策统一。”应亚珍说。
对于未来如何实现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由国家卫计委组织编写的《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报告(2002-2012年)》提出了两个思路。一是先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再与职工医保整合为全民医保制度。二是先将城镇地区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整合为城镇基本医保制度,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医保参加人口增加,新农合参加人口减少,待城镇化完成之时再考虑建立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