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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低价药将取消限价 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需25日前报送

2014-05-10 21:16:33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70
    国家发改委8日宣布取消533种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据悉,除了上述动作之外,我省还有部分省级定价低价药品也将进行此项改革,取消最高定价。
    据悉,昨日省物价局已开始要求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省级定价低价药品资料。报送工作昨日已经拉开帷幕。我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在5月25日前及时报送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低价药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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