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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2条措施发展医药产业 台资药企登“鹭”可享“绿色通道”

2014-04-13 20:21:38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52
    闽台医药产业合作空间广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台商来闽发展医药产业,我省将为入驻厦门市的台资医药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
    据悉,福建将以厦门生物医药港建设为依托,设立输台药材质量检测和认证中心,拓展闽台医药交流合作的平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把台资医药企业的部分受理、初审、委托加工、体系考核等权限下放到厦门市,并对入驻厦门市的台资医药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以吸引台资医药生产企业入驻厦门。
    同时,我省将对在闽工作的台湾医药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认可。
    此外,我省还对台资医药企业在税收、科技创新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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