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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深化“平安医院”创建 医院警务室民警配协警

2014-04-03 15:46:42海峡导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98
    昨日,漳州市综治委召开全市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会,出台关于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医院警务室 民警协警6月底到位
    意见要求加强医院警务室建设,医院所在辖区派出所要指定一名民警专门负责医院警务室日常工作,建立值守制度。其中,二级医院警务室要配备2名协警,三级医院要配备4名协警,协助民警开展工作,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今年6月底前,驻警务室民警和协警要全部到位。
    其次,各县(市、区)要加强医患调解中心软硬件建设,提供足够的办公场所,要聘请3名以上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的专职调解员。还要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医学和法学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由医患纠纷当事人进行选择,参与调解,确保公平公正,实现90%的医患纠纷进入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目标,法院对医患纠纷调解协议要进行司法确认,确保具有法律效力。
    严惩职业“医闹”和“医托”
    对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侵害就医人员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依法打击职业“医闹”和“医托”,严惩以“医托”方式行骗的黑诊所和游医、假医;严惩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要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范围,当前要继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抓紧组织全市156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2014年至2016年医疗责任保险,争取在今年6月底完成政府招标采购,尽快完成责任险签订工作,明年起逐步向村卫生所和民营医疗机构推广。同时,探索建立针对高风险医疗操作的医疗意外保险制度和保险互助金制度,拓宽医疗风险分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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