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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28味中药材有毒说明书应告知

2013-11-25 10:27:06海西晨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1208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阳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张旭灿 )28味中药材被认定为有毒材料,中药企业必须在处方中注明,且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语。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说明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凡处方中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中收载的28种毒性药材制成的中药饮片 (含有毒性的炮制品)的中成药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其说明书【成分】项下标明该毒性中药饮片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语:“本品含×××。”

  《通知》强调,处方中含有其他已被证明具有毒性、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饮片的中成药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也应按照上述要求修订说明书。

  “这不是第一次要求标示,只是这一次进一步强调了,以前就已经明确了成分是要标注的。”厦门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陈雪梅说。

  中药也可能有毒?那以后中药还能吃吗?陈雪梅指出,药品中有毒性物质不是一律禁用,这是中药、西药的共识。经过正规、科学的炮制方法和手段,这些药材都能安全入药。

  她说:“毒副作用的存在不是一瞒了之,而是尽可能地发现药物不良反应,有助于患者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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