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质监局第三次下放食品生产审批权限
2013-11-06 09:19:53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763
昨日,省政府消息,省质监局第三次下放食品生产审批权限给各设区市质监局。省质监局发布公告称,11月10日起,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以及酒类中黄酒、其他酒等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监局负责。
此前,省质监局已经两次下放审批权限。5月1日起,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包括果冻)、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8月1日起,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调味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其坚果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等7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监局负责。
此前,省质监局已经两次下放审批权限。5月1日起,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包括果冻)、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8月1日起,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调味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其坚果制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等7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调整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质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