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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贫困妇女患癌症可申请救助金 最高可获2万元

2013-10-28 09:55:12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576

   本月初,我市出台《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并于10月10日起开始施行。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林志成处长做客“处长访谈”栏目,回答了网友提问。


   三类发票可用于申请救助
 

     网友椰子花生:什么对象可申请救助金?
   林志成:四癌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经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癌且经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的贫困妇女,确诊患病的两年之内申请有效。
   网友价格语言:哪些人算贫困妇女?贫困妇女收入标准有限定吗?
   林志成:贫困妇女是指低保户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妇女。
   网友若芊:申请救助金要提供发票吗?
   林志成:是。申请人向所在社区妇联、村妇代会提出申请时,除了填写《四癌救助金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发票原件;收入证明。
   网友尘埃落定 :发票金额就是可以领取到的救助金额吗?
   林志成:四癌救助金主要用于除医保报销之外需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一)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需自费的药品、器械等;(二)超出我市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含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医疗费;(三)其他需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因此,救助对象提供的发票属于上述内容的则可纳入救助范围。
  

 低保妇女每人最高可获2万元


   天空蓝蓝:去什么地方申请乳腺癌救助基金,能救助多少 。
   林志成:申请人向所在社区妇联、村妇代会提出申请就可以。救助金标准分为两档:低保妇女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妇女(不含低保户),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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