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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会回应“工资扣钱强捐”:一点不过分

2013-05-21 10:25:51南方都市报admin查看次数:973

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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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阜宁县在内的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南都5月17日、18日网眼版曾报道)此举遭舆论质疑。对此,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日前回应,这些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

      捐款被爆直接从工资系统代扣

      阜宁的“强捐”文件曝光后,李新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个出发点是好的。“实际上体现了党委政府在关注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红会来救助他们这样的一个态度。”

      李新平认为,这个捐款提出的要求很正常,理由为要求捐款对象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而在社会捐款中间要求财政供养人员在这方面起带头作用,能给社会做个榜样。

      “因为这一部分的人群收入是相对稳定的,对他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李新平说。李新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江苏省红会没有这种形式的募捐,阜宁县动员机关干部等募捐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李新平的回应并没有平息网友的质疑。近年来,红会的声誉备受考验,南都连续两篇报道披露了盐城市的多份“强捐”文件后,当地论坛也出现了大量的质疑声。

      尽管各地操作不一,但根据盐城市盐都区的一份通知,该区所属机关在一次“强捐”活动中,捐款直接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系统中代扣。这成了质疑的焦点。

      “强捐”不限于“博爱万人捐”

      近年来在江苏盐城,这类“强捐”现象颇为普遍,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一般情况下,涉及的县市区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级干部向红会捐款,措辞不一,但均规定具体金额。

      南都记者获得的多份资料显示,盐城当地组织的“强捐”行为,不限于红会“博爱万人捐”活动。一名网友贴出了阜宁县2011年一份“强捐”文件和任务指标表,称“阜宁的历届党委政府每年发布公文,各单位各系统不得不克扣干部职工工资”。这名网友还透露,在阜宁,单位工资遭到强制扣除,名目繁多。

      阜宁县政府网上的通知指出,阜宁县政府亦在近年连续发通知要求下属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委办局和各直属单位职工干部捐款筹集“帮困”资金,用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

      在“中国阜宁”网上2009年和2010年的两份公开文件中,均规定了捐款数额,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其中,处级每人最高被要求按1200元筹集,并分为“未执行公务员津补贴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公务员津补贴的人员”两个不同捐资标准。就此,南都记者致电阜宁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多年在政府单位工作,“2008年通知捐过款,2011年有没有捐款不记得了,过去太久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女性,对工资卡收支比较在意,不记得发生过工资卡无缘无故被扣钱的情况。

      南都记者 王世宇

      实习生 唐骏垚 张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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