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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将增订台风天“有薪家庭照顾假” 明年或实施

2011-10-12 11:38:4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685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风天停课不停班,父母不必担心孩子无人照顾了。台当局“行政院”会议将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规定劳工享有“有薪家庭照顾假”,育有十二岁以下子女,且因天灾、发生严重疾病需照顾的劳工,可向雇主请有薪照顾假,一年至多七天,最快明年元旦实施。

  “南玛都”台风袭台引发停课不停班的争议,马英九强力要求台湾“劳委会”快马加鞭增订“有薪家庭照顾假”;“行政院”会议通过后,将列入“立法院”优先法案,力拼明年元旦上路,兑现马英九开给劳工的“政策支票”。

  事实上,台湾公务员从2002年起就有七天的家庭照顾假,其中五天为给薪,但一般私人企业没有,因此每遇台风季节,县市府宣布“停课不停班”时,家长们伤透脑筋,不知临时找谁托顾小孩。

  “劳委会”日前针对“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开会研议,并与企业多次沟通协调,终于确定新增劳工有薪家庭照顾假,未来劳工若遇台风天停课不停班,可请有薪家庭照顾假,但为避免对企业造成过大负担,也设定必须育有十二岁以下子女的特别条件,企业已提供托育措施、或配偶未就业的单薪家庭劳工,则排除适用。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慧玲表示,劳工在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疾病或其它重大事故须亲自照顾时,得请家庭照顾假,请假日数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七天为限。

  陈慧玲说,原则上,父或母两人若都是劳工,每人一年都可以请七天的有薪家庭照顾假,但需符合基本条件;她举例,若台风天停课不停班,但家里有多名十二岁以下子女需照顾,这种特殊情况下,父母两人就可同时请有薪家庭照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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