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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个体诊所禁用B超机 违者将追究责任

2011-09-29 10:25:09琅琊网admin查看次数:990

    对B超机实行分级管理、购置审批和专项登记注册备案制度,个体诊所一律不得购置使用B超机,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临沂市卫生局下发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未经许可,禁止使用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及其他技术手段;除医学上确有需要外,禁止鉴定胎儿性别,禁止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

    另外,临沂市将严格落实执业审批许可制度,严禁超范围从事孕前、产前诊断等服务;经审批诊疗科目设置医学影像科的医疗保健机构,方能开展B超诊疗服务;从事B超诊断服务的医师,必须持有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并参加相关岗位培训教育;个体诊所一律不得购置、使用B超机。对B超机实行分级管理、购置审批和专项登记注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超声诊断检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双签名”制度。经批准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查验、登记相关证明。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定期将上季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报所在地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同级人口计生部门。

    临沂市卫生部门将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顿与管理,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朱建丰 赵从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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