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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子被驾驶兵撞瘫 “国防部”得赔1800万

2011-07-18 11:29:5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55

    据台湾媒体7月17日报道 台湾“空军”第四基地勤务大队黄姓驾驶兵追撞嘉义市陈姓女子成瘫痪,嘉义地院近日判决“国防部”需赔偿新台币1800多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姓驾驶兵去年6月1日上午驾驶空军455联队长公务座车,搭载长官前往高铁嘉义站,行经嘉义市世贤路二段与高铁大道交叉口时左转,与直行陈姓女子驾驶的小货车发生事故,小货车当场侧翻,造成陈女颈椎骨折合并四肢肢体瘫痪。黄姓驾驶兵被依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另因他具公务员身份,且当时正执行公务,陈女向所属机关的 “国防部空军司令部”提出赔偿的请求。

    法官认为,黄员驾公务车未待左转灯亮时左转,并疏于注意车前状况,未让直行车先行,即贸然左转衍生事故,经送请台湾车辆行车事故复议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陈女无肇事因素。事故发生时陈女44岁,针对医疗费用、工作收入损失、看护费,以及精神抚慰金提出赔偿金,法官最后判处“国防部空军司令部”需赔偿被害人18395833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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