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年秋季或将新投用19所公办幼儿园
昨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公办幼儿园近期发展计划”。2011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169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厦门市19所,力争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实现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此外,我省至2012年底再建设300所公办幼儿园,重点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入园难”问题。
意见称,我省学前教育的近期目标是:至2012年底,全省城乡新增27万个幼儿教育学额,以基本满足120万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实现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1%,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根据意见,原则上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因人口较少无法独立建园的建制村,应采取多种形式为适龄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幼儿园选址应本着方便群众接送的原则,靠近居民区。
2011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169所公办幼儿园(含厦门市19所),力争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实现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发挥公办幼儿园对区域内学前教育的示范指导作用。
意见称,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对政府给予扶持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还免征营业税。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