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产妇“被死亡”后的呼救
据《工人日报》报道,农民工唐泽志的妻子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院方宣布其死亡一小时后,妻子“复生”呼救,丈夫四处磕头下跪哀求院方救人,但医生纷纷躲避,最终致使产妇死亡。日前唐泽志获得31万元赔偿。
2010年7月12日,在上海打工的农民工唐泽志扶着即将第二次临产的妻子裴传琴踏上了返回安徽含山县老家的列车。
2010年7月28日一早,裴传琴腹部阵痛,唐泽志带着妻子来到含山县平安医院。医护人员告之,当天妇产科主任因家里有事不来了。
唐泽志决定带妻子去别的医院,此时医院院长追了出来对唐泽志说:“我们从巢湖市请权威妇产科专家为你妻子做剖腹产手术,保证万无一失。”院长的承诺打消了唐泽志的顾虑,为妻子办理了住院手续。
唐泽志说:“刚办好住院手续,护士便来通知十分钟后手术。”
“一刻钟后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我问护士:‘我老婆还好吗?’护士没回答,抱着孩子清洗去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院长从手术室出来说:‘胎盘前置戳破了产妇的子宫,要想保命必须切除。’‘你不是说请专家为产妇动手术吗,专家究竟来没来?’院长始终不说话。
“我有个朋友是医生,便打电话请他拿个主意。通话过程中,院长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产妇的子宫已经切除。’我的手机一下子掉在地上,医院怎么能在未征得病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手术呢?我心里又气又急……”
事发后,唐泽志陷入了极度的悔恨之中,总觉得是他把老婆推进了“鬼门关”。
当天中午12时,离裴传琴进手术室已经两个小时。此时,裴传琴的弟弟和母亲提出转院,但院方认为转院会耽误抢救时间,再次拒绝。
一会儿医生走出手术室对家属说:“病人血没止住,急需输血。”医生让家属去献血。
“下午1时50分,医生走出手术室,宣布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护士把她推了出来。我看见病床上全是血,妻子脸色苍白,手脚冰凉像睡着了一样。我趴在妻子身边痛哭,不让任何人带走妻子。家人没法,只好把妻子的‘遗体’推进了病房。”
大约一小时后,唐泽志突然感觉妻子的手动了一下,紧接着又动了一下,在丈夫呼喊中,裴传琴微微睁开眼虚弱地说:“泽志,救救我,我疼。”
“我冲出病房,刚好见到一个医生:‘大夫,我妻子没死,你们快救救她。’医生像见了怪物一样挣脱我的手快步离开。“我从一楼跑到二楼,二楼跑到三楼,见到医生便跪在地上哀求:‘求求你救救我妻子,她还没死,还能说话……’我的头在地上磕得直响……跑遍了医院所有楼层,不知给多少医生护士下跪……后来,全院上下竟然见不到一个医护人员,没一个人出来帮忙。”
此时,裴传琴已经陷入昏迷,随后,裴传琴微微动了一下手,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这次,妻子真的走了。
妻子死后,医方对于裴传琴的死亡原因一直没给出确切说法,甚至连个道歉也没有。医院冷漠的态度激怒了唐泽志的家人,他们打着横幅在医院门口静坐。
2010年7月30日,当地一位领导出面,将唐泽志和医院代表召集在一起,商量解决办法。医院辩解,当天院方对裴传琴进行抢救,确认其生命体征完全消失才宣布其死亡,病人“死而复生”是病人家属过度伤心产生的幻觉。
2010年8月1日,平安医院同意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
事发后,记者采访医院的医护人员但遭到拒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不是我们医生见死不救,只是大夫属于不同科室,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谁来担这个责任。”
2010年8月6日,在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死因及责任进行鉴定的前提下,唐泽志与医院就裴传琴死亡赔偿一事达成协议:2010年7月28日,申请方的亲属裴传琴(女29岁)在被申请方处生产,产妇在剖宫术过程中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为此产生医患纠纷。被申请方(医院)赔偿申请方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申请方不再因财产损失追究被申请方赔偿和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