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当老师
2010-07-03 08:35:27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881
市教育局昨日转发省教育厅的通知说,从今年开始,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换句话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当老师。
省教育厅的通知说,从今年起,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不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不过,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中,各种急慢性肝炎和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肝硬化,仍将被判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