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厦门新闻 >> 查看内容

我市人体器官捐献更规范更人道

2010-07-01 09:26:2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22

      我市昨日正式启动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全国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以副市长潘世建为组长的厦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对全市捐献工作统一规范管理。


      人体器官捐献将越来越成为临床器官移植的最重要来源,可现实情况是:捐献者并不多,许多患者因为等不到合适的器官源而去世。


      昨日,我市召开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推动会。会议透露,厦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并监督、指导具体工作部门。


      委员会下设“厦门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厦门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今后,全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将汇总到设在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到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以便科学地组织器官的捐献、获取与分配。

  
      捐献办公室还将负责接收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建立并管理捐献基金,制定救助细则,对困难捐赠者家属实行人道主义救助。同时,开展对捐献者的缅怀、纪念。


      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下设“厦门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机构”和“厦门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目前,我市选择具有移植条件和资质的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和眼科中心为首批组织机构。专家组从全市医疗机构中从事人体器官、组织移植临床应用技术的高年资质医务人员中遴选、组建。


【背景】


   我市已有174人办理了遗体捐赠


      我市自2005年起,由红十字会开展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工作,目前已有174人办理了遗体捐赠、121人办理了器官捐赠登记手续,其中今年新增17人。已实现遗体捐赠的23人,眼角膜捐赠的6人。


      据市红十字会介绍,器官捐献的范围包括:细胞捐献,角膜、骨骼、皮肤等组织捐献,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其中细胞捐献、组织捐献、器官捐献为保证器官的功能与活性,必须在几小时之内尽快移植到接收者体内并恢复血液供应。


      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答疑】


      想捐赠怎么做


      有意愿捐献的市民可向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参与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也可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协调员将帮助其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经确认,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器官如何分配


      当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献状态时,由医院进行医学检查,信息报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市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指定器官获取组织机构及相关专家获取,最后按标准切取保存。


   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对器官进行分配,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要对捐献和移植过程进行见证。


      捐献者遗体如何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或移交家属并协助办理善后。


      我市还会对捐献者开展困难救助和缅怀纪念,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生前医疗欠费的可协调医院给予一定程度减免,对家属进行困难救助。


      利用我市现有的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红十字网站、红十字期刊等,缅怀、纪念,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场所。


【资料】


      全国仅1%患者可获移植手术


      人体器官移植是世界医学进步的最主要成果之一,对于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患者来说,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最近十几年迅猛发展。目前,中国的年器官移植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其种类和成功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已开展肾、肝、心、胰腺、肺、甲状旁腺、肾上腺、骨髓、角膜、小肠等多种器官和组织移植。


      我国每年有100万至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仅能实施手术1.3万例,即只有1%左右的患者可获得正常手术治疗。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759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