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大治上“紧箍咒” 112兵种有医治标准
部分医院为了经济利益,给病人开大处方、做不该做的检查等,这种被人们称为“过度医疗”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昨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医院在6月1日开始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这也意味着百姓透明就医的选择余地将不断扩大。
112病种将有医治标准 治疗流程更加透明
目前卫生部下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涉及妇科、产科、普外科、内分泌科、肾内科、泌尿外科、口腔科、胸外科等。
所谓“临床路径”,就是指出一条疾病治疗的路径,告诉医生该怎么走,作为医改的一项重点工作,“临床路径”就是试图将疾病的治疗阳光化、透明化、标准化,控制医疗费用,让病人揣着明白去就医,同时也规范了医生的医疗行为,降低了费用,保证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比方说,一位患有房间隔缺损的心脏病患者来医院就诊,什么时间住院,第一天、第二天要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打什么针,第几天做手术,手术后转入什么病房,术后几天出院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我们推行‘标准’流程治疗,但不是所有的病种都适合。我们鼓励提倡自愿选择,不是强制性的。”“依照临床路径,对临床医生的工作有了更为详细的量化和考核标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医疗质量。”福建省卫生厅的有关人员介绍说。
全省三级医院 都将纳入试点范畴
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本次试点的范围是全省三级医院(其中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为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试点医院可以在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112个病种临床路径中选择若干病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每家至少选择5个专业1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专科医院按照专科特色确定试点专业,至少选择1-2个专业3-4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要求各医院在5月份要正式启动,6月开始进入实施阶段。省卫生厅对该项目十分重视,要求各个试点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院长亲任组长,认真遴选试点科室和病种,加强培训,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减少与患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