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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医4小时后女童死亡 死因究竟是为何

2010-05-20 08:16:4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61

    18日晚上将近8点,2岁3个月大的女童阳阳 (化名),被家人送进海沧一家医院,4小时后,即19日零点左右,院方宣告孩子死亡。


    对这一结果,阳阳的家人质疑“医院用药有问题”;院方则坚持,“作业合乎程序,医院没有任何责任”。


孩子体温38.9℃


    16日,阳阳已开始发热。昨天,其父亲杨先生告诉记者:“除了发热到37℃多外,小孩当时没有其它症状,我们就没带她去医院。”


    17日,杨先生带孩子去了集美杏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时,孩子的体温有38.9℃,医生诊断是扁桃体发炎,给予输液治疗。杨先生说,下午回家时,孩子的体温已经降下来了。


    18日,杨先生继续带孩子去打点滴。但到了18日晚7点多,孩子的体温又升到38℃多,杨先生马上带孩子去了海沧一家医院。


送医4小时后死亡


    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在海沧这家医院治疗的经过。


    “医生给孩子看了一下,也没说什么病,就让我们去拿药。一个护士拿着药单,我们不知道开了什么药,当时心里急,也没问。”


    “护士给小孩安排了床位,接着抽血拿去化验,然后就开始为小孩输液。10多分钟后,一位护士拿来一针筒的药,给小孩注射了。又过了五六分钟,小孩就开始呕吐,嘴唇发黑,呼吸急促。不久,护士就叫来了医生,他们就开始忙起来了。”


    “晚上9点50分左右,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书》,抢救到19日零点3分左右,医生通知我们,小孩已经死亡了。”


家属提两点质疑


    对于孩子的死亡,杨先生和家人非常悲痛,并提出了两点质疑:


    “第一,小孩送去的时候只是发热,还是清醒的,怎么输了药之后,没一会儿就出现了反应,又那么快就不行了呢?”


    “第二,19日零点多,也就是小孩死亡后,我们就提出要小孩的病历,但医院方面不给。早上7点多,我们又去要,医院还是不给。医院方面是不是想隐瞒些什么?”


    杨先生还说,由于医院方面一直不肯给相关资料,上午10点半,他们报了警,警察离开后20分钟,医院才给了病历、化验报告等部分资料,下午近1点,医院又给了一些资料。


院方称没有责任


    就孩子家属的质疑,海沧这家医院向记者做了相应的解释:


    儿科的林医生说,该病患来就诊时,就有发热、呕吐、肚胀、嘴唇发紫等症状,无法马上确诊,必须通过抽血化验等检查,但医生仍采取了积极的治疗,使用了抗感染、消炎、止吐之类的药物,这些药都是急救药品,不会产生不良反应。而且,小孩随后的症状也不是什么药物反应,而是病情在发展。


    目前,医院方面认为,是败血症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最终导致了病患死亡。


    医院方面称,病患在19日零点死亡,病患家属在当天8点正式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医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开始汇整检验单、护理记录、医嘱单、告知书、急诊病历等,并由医师加急完成其他病历的整理及书写,中午12点将完整病历复印给家属,时效完全符合 《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


    最后,医院方面表示,作业完全合乎程序,医院没有任何责任;病患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方面有责任,医院绝不会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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