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5年!治理“餐桌污染”给您安心食刻
市食安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菜市场,邀请市民体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市食安办“食安月月查行动”,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和市民代表检查餐饮企业后厨。
“‘鹭’享食安”闽台食品供厦标准宣贯活动现场,多家企业获“鹭品”授权。
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快检车开进翔安百味民俗文化嘉年华活动现场,抽检现场售卖的美食。
市食安办组织开展“鹭”享食安“大手牵小手”暑期亲子游活动。
厦门网讯 (文/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煜 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供)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今年是厦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成20周年、开展“餐桌污染”治理25周年。2001年,按照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提出的加快治理“餐桌污染”、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的要求,厦门率先全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历届市委市政府接续奋斗,连续25年把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建立健全协调监管机制,构建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体系,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厦门因此荣获全省首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食品追溯监管模式获全国市场监管十大智慧监管举措,在福建省食安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八年名列第一或A级,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
源头治理严把关
建立信息追溯“厦门样本”
食品安全源头整治,是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自2011年开始,原厦门市农业局(现“市农业农村局”)就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要求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记录蔬菜从播种、施肥、灌溉、打药到采收的全过程;建设食品安全检测室,所有农产品经检测合格,会自动打印追溯码,消费者扫码就能看到农产品的“一生”。目前,厦门已构建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体系,市级追溯点已建成791个,纳入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管理的产品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500多种,种植面积20多万亩(1亩约等于667平方米),累计赋码出证70多万批次。
每天深夜,厦门岛内最大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夏商(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都是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刚从菜地采摘的生鲜果蔬在这里接受“体检”,合格的果蔬才能从这里送往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如果发现果蔬农残超标,检测员会将产品扣留,送到实验室进一步检测,确认不合格后作销毁处理。2005年9月建成的“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在夏商(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启动后,该市场针对生鲜果蔬,把住了第一道质量关。
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上,厦门走在全国前列。2005年9月1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生鲜食品监管的地方规章。以该规章为依托,厦门创建启用“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生鲜食品实施全覆盖监管。2011年,“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成,在全国首创“入市必登”机制;2018年,又对两个系统进行整合,从原先的食品流通环节向食品生产、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延伸,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基本形成了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追溯链,实现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一张网”全覆盖监管。
“生鲜食品上市凭证就像身份证一样,跟随着这些农产品和海鲜产品从批发市场至消费者餐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全面推行食品“入市必登”机制以来,生产经营者须上传所需合格证明,获得“上市凭证”后方能入市销售,在制度设计上杜绝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也能通过上市凭证第一时间溯源,实现了食品的可追溯监管。
标准引领促提升
多项供厦食品标准严于国标
厦门作为食品输入型和消费型城市,80%以上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来自外地。尤其是农产品的种养殖源头在外地,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输入性风险高,一直是影响市民群众“舌尖安全”的重要因素。2019年,市委市政府将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列为食品安全战略十四大重点工程之首,以供厦标准引领和带动输入厦门的食品整体安全水平提升。经过多年的努力,厦门逐步建成了以标准建设、产品评价、源头审查、全程监督为支撑,食品企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覆盖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的供厦食品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已发布150项供厦食品标准。其中,米、面、油等大宗民生产品标准占比超80%,3000余项指标严于国标,40余项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创,填补了多个领域标准空白。
为加快供厦食品标准落地,早日惠及市民,厦门市食安联还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指导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鹭品”公共品牌作为供厦食品标识。作为厦门首个全域公用品牌,“鹭品”产品现已覆盖米、面、粮油、肉蛋、果蔬等百姓餐桌日常主要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成为市民心中“食品安全”的代名词。全市共有171家企业的1000余款产品、32个省内外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通过严于国标的评定获得“鹭品”授权,另有110多家食品相关企业承诺使用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夏商、元初、天虹、山姆会员店等大型连锁超市共200多家门店设立或明示“鹭品”销售区,年销售额超50亿元。今年来,厦门市食安联持续开展“‘鹭’享食安”供厦食品标准宣贯活动,通过举办一系列线上线下的活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共同打造“鹭品”品牌,推动更多供厦食品标准落地见效。
智慧赋能强监管
建成全国领先的网监平台
明亮的厨房中,整齐地摆放着各类调料、餐具,几名厨师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一道道菜肴新鲜出炉……这样一目了然的后厨场景,不仅监管部门能实现远程在线监测,消费者也能通过餐厅内的透明厨房或“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显示屏上看到。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自2016年开始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引导商家主动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示后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参与权。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91.3%。
在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携手推动下,我市率先全省实现公办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机构食堂“雪亮厨房”全覆盖,717家学校食堂接入远程实时监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探索推行AI远程智能抓拍,在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部署实施,可实现对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后厨垃圾桶未加盖等15类常见问题的抓拍。针对抓拍发现的问题,系统将自动预警,并通知经营主体,要求限期整改。
随着饿了么、美团外卖等软件的普及,网上订餐、外卖送餐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为消费者青睐。为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率先全国推动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实行数据对接,建成全国领先的网监平台,建立数据互通、违规下线、定期会商协作机制。全市餐饮网店持证率和公示率接近100%。同时,充分运用“大众点评”等线上餐饮商户的海量消费评价信息,通过对负面评价关键词的抓取分析,主动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今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监测发现网店违法线索5833条,平台主动下架1957家网店,依监管部门线索“置休”4196家网店。
在构建“以网管网”机制,实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与饿了么、美团外卖分别签订合作备忘录,指导网络订餐平台从业务员、送餐员中挑选、培养热心于食品安全的志愿者,向消费者、商家宣传法律知识,向监管部门反映问题线索,共同维护我市食品安全;制定出台《厦门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规范》《厦门市网络餐饮外卖服务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打造外卖餐饮融合示范点,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社会共治全覆盖
打造食安品牌促进产业发展
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也是厦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有效举措。市食安办创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安斗阵行”系列宣传活动(“斗阵行”在闽南方言中意为“一起走”),推出“月月十五查餐厅”“月月十九查酒”“鹭”享食安等18项厦门特色举措;组建“月月查”民评队、人大政协监督员、法律顾问团、专家库、协管员、志愿者等六支队伍,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队伍,打造“食安卫士”共治品牌,持续建立政府推动、部门牵头、平台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2018年,“食安斗阵行”系列宣传活动荣获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全国十佳案例,是食品安全领域唯一获奖案例。近四年来,“食安斗阵行”活动、农村集体聚餐和“小饭桌”共治模式、供厦食品标准建设等连续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大优秀案例。
为扩大社会参与面,近年来,市食安办还通过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食安亲子游活动, 开设“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社会共治氛围;建立公共保险制度,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政府拨款统一购买保险服务,保障对象包括市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保险范围包含市域范围内发生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产生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等,充分发挥保险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今年,食安公共责任险共保体还创新推出“食安益企行”活动,聘请食安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帮扶,促进食品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数说食安
●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约15.09万家,包括食品生产企业91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48家、食品流通类经营主体9.66万家、餐饮类经营主体5.31万家。
●2025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每千人10批次,人均抽检量及覆盖面全国领先。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83%,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在市食安办指导下,全市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8053名,食品安全员26615名,有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近年来,市财政先后投入9646万元,支持全市106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各区每年投入约7000万元,为全市551个村居配备了711名专职协管员。
●自2020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办结食品安全案件1.3万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56名。1起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案件获评“全国食品安全执法稽查优秀案例”和“2024年度食品安全联勤联动优秀案例奖”。
●厦门发布《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60余种,在全国率先出台海鲜卷、五香条等18项传统美食团体标准,《供厦标准 土笋冻》升级为福建省地方标准。推动小作坊数量从2015年底的6家发展壮大至248家,目录内小作坊获证率100%。
●厦门率先全省制定预包装冷藏膳食相关标准,联合7部门出台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10项措施。同安预制菜产业产值超170亿元,跻身全国预制菜产业基地百强区第六位。
●为促进口岸特色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率先全国出台即食燕窝等4项团体标准,助力厦门成为全国最大燕窝品牌和深加工地,厦门口岸连续6年进口毛燕居全国首位,燕窝制品产量全国占比超50%,稳居第一。
●厦门先后制定出台凤梨酥、焙炒咖啡等8项供厦食品团体标准,107款闽台食品获“鹭品”授权,有力促进两岸标准共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