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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花生油”风险控制情况

2023-04-14 22:06:15中国质量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16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3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南宁市桂福粮油批发店(黄焕青)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桂福粮油批发店(黄焕青)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桂福粮油批发店(黄焕青)涉嫌生产经营过氧化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油脂酸败)的花生油食品一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对辖区内的南宁市桂福粮油批发店(黄焕青)生产经营的花生油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花生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月10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被抽样品的真实性和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均无异议。当事人南宁市桂福粮油批发店(黄焕青)的行为涉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因当事人已经将不合格的花生油食品带回老家自己食用,所以未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2月10日当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随后我局办案人员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做好进货查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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