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院端结算
今年,博州社会保险中心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水平,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社保业务系统的工伤职工参保就医信息实时互交,帮助职工实现工伤门诊、工伤住院、旧伤复发门诊、旧伤复发住院费用院端直接结算。
“工伤职工只需要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即可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工伤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换句话说,工伤职工只需要按规定支付自付部分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系统直接结算,不用垫付、不用跑腿。”王友才说。
目前,博州共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8家,分别为博州人民医院、博州蒙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温泉县人民医院、精河县人民医院。博州人民医院、兵团第五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温泉县人民医院、精河县人民医院6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工伤医疗费院端联网结算;博州蒙医医院、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将在12月底开通工伤医疗费院端联网结算业务。
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全程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扩大了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同时有效缓解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就医垫资的经济压力,改变以往先付费后报销的传统模式,实现就医后现场结算、即时报销,使职工工伤就医更快捷、费用报销更便利、协议机构更实惠、工伤基金更安全。
博州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张亚说:“博州社保中心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解决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的工伤就医结算难题,彻底解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跑腿’和‘垫付’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