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养老金和医保又将有6大新变化,提前了解以免吃亏
一转眼11月过半,2023年的脚步越来越近,现如今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每年国家也会出台很多新政策来提升人们的社保待遇。这不新年还没到,好消息就传来不少,6件事事关人们养老金和医保待遇,建议大家尽早了解,以免白白吃亏。
第一,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通常只缴纳养老和医疗这两大险种,不过除了要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外,还要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经济压力可谓是相当大。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多地经济发展受阻,多家企业都面临降薪裁员的风险,很多人维持基本生活都不容易,更别说参保缴费了。
而国家为缓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压力,明确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所以2023年开始,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一定要尽快完成补缴,不然将非常影响自己未来养老金待遇的享受。
第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职工养老金和居民养老金之分,二者作为全民福利,不仅会终身发放,还会适时上调,人们的退休生活无疑非常保障。不过相比职工养老金,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整体偏低,而且很多地区的居民基础养老金需要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并不是每年都能上调的。但国家经济实力逐步提升,目前不乏有很多地区都明确表示,2023年会继续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这一无疑是锦上添花了。
比如长沙有规定,每年1月1日起会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0元,2022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38元,到2023年或将会增加至248元;比如宁夏,2022年至2025年期间,每年会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到2025年至少能达每人每月230元;泉州也表示2022年至2024年期间,会每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0元,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至少能到手居民基础养老金150元。
第三,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正式实施,各地先后接入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不仅信息查询、管理等更加便捷省事,养老保险政策也将逐渐趋于统一。就拿广东来说,人社厅决定用2年时间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过渡至16%,2022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5%;而从2023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统一调整至16%。
单位参保缴费占比更高,这在最终核算养老金待遇时会更有优势,对广大参保职工而言是个不错的利好,老年生活品质将非常有保障。
第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更完善
我们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内容可知,2023年1月1日起,将对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政策进行统一,明确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先预付、后清算”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等。
同时还会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包括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统一备案有效期,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等。今后人们看病不仅更省钱,还更省心。
第五,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
随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各地医保政策也随之进行了新调整,不仅保障范围更广,保障力度也更强。2022年8月,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
以前,参保人看病超出20000元的部分,将由个人一力承担,无法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经济压力不容小觑,然而调整后,门诊急诊结算20000元以上部分的,在职职工可以按60%支付,退休人员可按80%支付。不仅极大程度的减轻了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同时还很好的向退休人员进行了倾斜,这一政策可以说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第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改进
上一点我们提到,各地职工医保政策近年来一直在改革,除了报销比例增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也有很多变化,比如切实实现了家庭共济,除了参保人本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外,父母、配偶、子女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另外,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有了改进,以前单位缴费也会有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中,但为了加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单位缴费部分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中。这不,山西省从2023年1月1日起改进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其中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的2%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则按当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的2%划入。表面看实际到手的钱减少,但未来看病将更省钱,尤其对慢性病患者来说是非常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