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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通知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2022-11-26 15:54:09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349

央广网贵州11月26日消息(见习记者任振国)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62号),决定对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领取条件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具体调整标准为一至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90元、370元、350元、330元、310元、290元;工伤职工配偶和其他亲属的抚恤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0元、130元;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22元/天上调至28元/天。

据悉,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实行每两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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