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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上调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涉及伤残津贴……

2022-10-29 15:47:33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331

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马惠敏)近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扬州启动2022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

伤残津贴方面,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89元、二级257元、三级240元、四级235元。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生活护理费方面,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4.58%。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责任编辑:田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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